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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x Securities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进行国外代表注册以及相关监管失当而被要求上缴110万美元佣金及利息,以及17.5万美元罚款。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今天宣布,要求Monex Securities股份有限公司上缴未进行注册的代表该公司出售证券的国外个人取得的110万美元佣金及利息。
该公司是一家墨西哥公司,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名称相似,但该公司与日本的电子交易巨头MONEX集团没有关系,与马来西亚的外汇公司Monex也无关。
Monex还因在两年半的时间里未进行国外代表注册以及监管不利而被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处以17.5万美元的罚款。另外,Monex董事长和首席合规官Jorge Martin Ramos Landero被暂停业务活动45天,被处1.5万美元。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规定,任何从事投资银行或证券业务的关联人都必须按照相应注册类别进行注册,相关人员必须通过相应的资格测试。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指出,Ramos与Monex的墨西哥母公司签署了代表Monex开展业务的协议,母公司允许大量员工代表Monex开展证券业务,其中包括收集开立账户所需的客户信息,对客户提出投资建议,以及传递指令。Monex向这些代表支付交易相关的佣金。然而,这些代表全都未通过美国金融业监管局进行任何注册。Ramos和Monex未能创建、维护和实施监管系统和书面程序,确保运营符合适用的证券法案和条例的规定。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执行副总裁和执行负责人Brad Bennett说:“Monex等公司需要确保所有代表都进行相应的注册并接受监管。如果公司允许未进行注册、未接受监管的代表销售证券,投资者就会因为缺乏监管而面临风险。”
在此事的和解问题上,Monex和Ramos对指控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但是同意美国金融业监管局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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